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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2018-10-10 02:42

来源标题:《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记者昨日从市委社会工委获悉,本市日前印发了《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健全社区全响应服务机制,规定“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对灵活的上下班时间和各班次的工作人数,安排好公休时间和节假日工作值班,并通过预约等形式不间断、全响应服务社区居民。

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工作者3.69万人,平均年龄39.7岁,92.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1.5%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本市十年来先后五次大幅提高社工待遇,特别是今年明确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平均每人增长近3000元。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可以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等内容,畅通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空间。

《管理办法》提出“按照社区职责清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事务”,增加“主动走访社区居民”“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提出建立健全社区全响应服务机制,规定“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对灵活的上下班时间和各班次的工作人数,安排好公休时间和节假日工作值班,并通过预约等形式不间断、全响应服务社区居民”。

《管理办法》明确社区工作者跨区、跨街道流动相关政策,鼓励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一线社区工作者和关心关爱退休社区工作者活动等。在完善培训方面,《管理办法》提出“完善以初任培训、岗位培训、进修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体系”,确保不断提高社工队伍素质。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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