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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联明年调研就业“隐性歧视”

2018-12-24 14:34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市妇联明年调研就业“隐性歧视”

招聘男性优先、已婚未育女性受排斥、生二胎受到上司刁蛮……针对职场女性经常受到的这样或那样的“隐性歧视”,明年市妇联将启动相关调研,保护女性在就业当中的合法权益。

市妇联日前发布了近两年妇女儿童维权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件就涉及就业“隐性歧视”。2016年姜女士入职某公司,签下5年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姜女士两年内不能怀孕。2017年,姜女士怀孕后曾经请假保胎一个月,此期间完成了公司的例行工作。但之后公司以姜女士违反约定,且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职责为由,对姜女士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将其文员职务调整为保洁岗位,工作职责和办公地点亦予以变更,工资随之降低。最后姜女士提出仲裁申请,经仲裁决定,该公司撤销单方调岗决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李静介绍,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纠纷时有发生。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生育的条款,并以此为由随意对女职工的岗位进行调整,迫使女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些单位虽然不会解雇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但存在调离本岗或给女职工升迁制造障碍等行为。虽然《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招聘广告中不得有歧视妇女的内容,但有些招聘广告会写上男性优先等字眼。这些都属于“隐性歧视”。针对这些问题,市妇联明年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以减少或消除职场“隐性歧视”对女性就业的影响。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叶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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