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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奥运冠军购房遭遇违约 二审获退赔230万元

2019-03-12 15:08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买方购房不成获退赔230万

退役奥运冠军秦凯、何姿夫妇购房遭遇违约一案,引发了广泛关注。记者今日(12日)获悉,本案二审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近日驳回了卖方的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卖方需退还何姿70万元定金,并赔偿合理损失160万元。

2016年1月,何姿通过某房产经纪公司,与罗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当场支付了70万元定金。为了支付房款,何姿在签订合同后就将名下原有的住房卖出。但在后续手续的办理中,何姿才得知罗女士名下的这套房屋并没有房产证,根本无法过户。

这套房屋本是何姿夫妇用于结婚的婚房,但因发生纠纷,没有住处的两人只好在外租房,直到孩子出生。

经商议,双方原本就解约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罗女士返还定金70万元并赔偿180万元。但随后罗女士反悔,称定金应包含在赔偿之内。于是,何姿将卖方罗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全额退还定金并赔偿合理损失467万余元。

但罗女士表示,在得知房产证无法办理后,她就第一时间告知了何姿,何姿有义务防止损失的扩大。

一审法院判决罗女士退还70万元定金并赔偿何姿160万元。罗女士对于高额赔偿并不认可,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三中院二审认为,法律并没有关于主观上无过错即可免责的规定,即使罗女士主观上没有过错,但存在违约事实,就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审法院已经考虑到何姿未及时止损的情况,酌定的赔偿数额合理,故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作者: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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