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北京实际,聚焦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把政协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首都治理效能等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实施意见》起草组负责同志、市政协研究室主任陈煦就此进行了深入解读——
关键词1
专门协商机构
完善协商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和重要政府规章要作为协商内容。
解读:
立法协商是近年来市政协工作的一项创新探索。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协根据市委要求,以界别为单位,组织全体委员参与该项法规草案的立法协商。
立法协商拓展了政协协商内容,进一步彰显了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立法协商的过程堪称展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优势的典型缩影:对需要协商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和重要政府规章,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或市政府党组书面请示市委,由市委提交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市政协在政协委员中开展立法协商,形成立法建议,由市政协党组报送市委。市委将市政协的立法建议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或市政府办理,再经由市委,将立法建议的采纳情况反馈给市政协。
依据这一机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从提出协商议题到迅速组织开展,从报送意见建议到反馈处理结果,立法协商形成了一个相对严密完善的“闭环”。截至目前,市政协已先后就11部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5项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开展了立法协商。
丰富协商形式
《实施意见》提出,开好全体会议,探索创新发挥这一协商履职最高形式作用的制度机制。发挥界别代表性强的特色,推进界别协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的优势,开展对口协商。加强提案办理协商。
解读: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丰富多样的协商形式能够有效地扩大协商参与面,提高协商的广度和深度。比如界别协商。政协组织由界别组成,开展好界别协商,一方面有利于委员联系各自界别群众,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也通过“领域对领域”的协商,对专业性强的课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如专委会协商,则是通过“部门对部门”的对口协商,就某方面议题组织委员与相关党政部门协商议政,提高协商针对性。
把协商办在基层、放在一线
《实施意见》提出,更为经常地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为委员不受时空限制参与协商创造条件。转变作风,把协商活动更多地办在基层、放在一线。
解读:
正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深入基层,才能了解最真实的民意。近年来,市政协注重在基层一线开展协商活动:现场听取老街坊对老城保护意见建议的市民恳谈会,将会场搬到高温潮湿农业大棚里的协商恳谈会,开在怀柔科学城的议政性主席会议……
把协商活动更多办在基层,放在相关界别委员熟悉的基层一线,既是一种作风的转变,也能将实地调研与协商更好地结合在一起,提高委员建言资政的质量。
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方面,市政协相关探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如今越来越多的协商活动都将网络议政纳入其中,就在本月初的议政会上,政协委员在日本东京新宿车站通过视频与会场连线,把东京交通治理的先进经验展现在与会人士面前。通过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委员即使远隔万里重洋亦可“直通”会场,用碎片时间也能参与协商议政,大大提升了协商的灵活性,有效扩大了委员的参与范围。
与其他协商形式相衔接
《实施意见》提出,由党委统战部门和政协党组共同研究,每年精选议题同步纳入政协协商和政党协商工作计划,实现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有效衔接。
解读:
作为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有机衔接的实施平台,议政会是市政协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民族宗教界委员搭建的重要协商议政平台。
2015年以来,议政会议题均选自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市政协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由党委统战部门和政协组织共同研究,每年精选议题同步纳入政协协商和政党协商年度工作计划,通过议政会平台开展协商的工作机制。议政会由市政协与市委统战部共同组织召开,每年两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别出席会议,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交流互动。
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有效衔接,一方面是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的机制性安排,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整合智力资源,将协商题目做深做精做透。
关键词2
凝聚共识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成立委员学习小组,形成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常委会议集体学习、委员学习等相配套的学习制度体系。
解读:
学习是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都应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有效途径,更加崇尚学习、积极改造学习、持续深化学习。市政协近年来不断完善学习制度体系,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学习工作的意见,并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还结合实际,以党员委员履职临时党支部为基础,成立了27个学习座谈小组,每季度围绕一个主题安排一次学习座谈会,不断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
探索创新凝聚共识的载体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与委员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思想沟通。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围绕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开展纪念活动,努力增进共识。
解读:
政协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就是要用党的创新思想引领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做好春风化雨、争取人心、凝聚共识、促进团结工作,不断增进共识。开展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引导广大委员实地感受新成就、在实践中领悟新思想,使视察考察成为思想引领、宣传政策、释疑增信的过程。
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纪念活动,是有效凝聚共识的纽带和载体,市政协多年来举办的纪念“五一”口号发布长走活动、卢沟桥醒狮越野跑等就是典型实践。
推动“委员走近群众”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委员走近群众”,建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探索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大型居住区设立委员工作站(室),在相关党组织领导下参与基层协商、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党的政策,密切联系群众。
解读:
政协委员要实现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必须当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设立委员工作站(室),既有助于委员履职走好“最初一公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让政协委员更好为民履职;也有助于委员履职走好“最后一公里”,在主动宣传政策、解疑释惑中,促进政策落地、共识形成。这是人民政协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更是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
让“群众走进政协”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群众走进政协”,邀请群众旁听政协会议、参与协商活动。在政协组织建立思政课体验式教学平台,邀请大中学校师生观摩政协会议,支持青少年“模拟政协”社会实践。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创新形式,完善“委员听民意”“政协e事厅”,传播共识,凝聚人心。
解读:
让“群众走进政协”,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人民群众切身感受中国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
以“模拟政协”社会实践为例,从2016年开始,市政协在青少年学生中支持推动这一实践,在中小学设立了50个实践基地,全市364所学校的500多名教师和1.4万名学生广泛参与。来自学生的200余项“模拟提案”得到政协委员关注,以此为素材形成的50余件提案提交北京市乃至全国两会,协商民主的种子深深播种到了青少年学生心中。
除了青少年,市政协还对群众参与相关协商活动作出机制性安排。今年审议通过的《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常委会举行会议时,视会议内容和需要,可邀请市民旁听。
关键词3
工作制度
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提交提案等作出机制性安排。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阅批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有关党政部门要作为重点提案进行办理。
解读:
民主党派是政协重要的参加单位,通过机制性安排保障其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提出提案,是通过人民政协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作用的有效措施。市政协在组织议政会、安排全会大会发言、召开秘书长会议等活动中,对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都有明确要求。
完善政协履职工作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研究完善政协履职制度机制,制定制度建设规则、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解读:
完善政协履职制度体系,是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必然要求。比如在协商民主制度方面,近年来,市委先后印发关于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等9份文件。与此同时,为了确保中央和市委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政协先后制定立法协商工作实施办法、提案办理检查督促工作实施细则、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实施细则(试行)、议政性主席会议实施细则(试行)、民主监督组工作简则、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工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构建起系统的协商制度体系。
关键词4
委员责任
强化委员“四个责任”
《实施意见》提出,强化政治责任,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责任担当的首要任务。强化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强化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的责任。强化团结引导界别群众的责任。
解读:
政协委员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广大政协委员要有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
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认识不一定相同,但政治立场不能含糊、政治原则不能动摇。要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准确把握政协履职方式方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全面增强履职本领。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界别群众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委员履职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常委和委员提交履职报告、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对委员各项履职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委员本人、推荐部门和委员所在单位进行反馈通报。
解读:
近年来,市政协注重加强委员履职服务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常委、委员述职机制,2018年从常委开始提交书面履职报告。健全委员履职激励机制,推动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委员反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其他履职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市政协还建立主席会议成员列名联系界别、委员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机制,加强委员走访看望,深化团结联谊,不断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
关键词5
党的领导
加强政协组织党的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发挥党员委员临时党支部和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
解读:
去年6月,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这在人民政协历史上是第一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地方各级政协党组织设置,在省级政协设立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
经市委批准,市政协机关党组成立,市政协10个专委会分别成立分党组,成立22个党员委员履职临时党支部,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党员委员编入所在专委会履职临时党支部。
政协党组肩负实现党对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在政协工作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政协机关党组对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发挥领导和保障作用。
党员委员牢记第一身份
《实施意见》提出,政协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对党员常委、党员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点评。落实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成员不在原单位任职后、组织关系转入政协专门委员会党组织的规定。
政协组织中的党员委员要牢记第一身份,切实发挥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
解读:
市政协党组印发《关于中共党员委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委员带头学习理论和政策;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在政协履职活动和本职岗位工作中主动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带头履行委员职责,积极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围绕重点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转变作风,在政协履职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