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千龙网发
千龙网北京11月25日讯(记者 刘美君)小区物业费收多少,谁说了算?11月25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受市政府委托作说明。
条例草案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人进行协商,并适时调整。同时,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明确服务标准和内容,行业协会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协商物业服务费时参考。这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拥有了相对自由的议价空间,服务品质将成为物业费高低的决定因素。
对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依法对业主作出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购买新房时,物业费究竟从何时计算?条例草案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缴纳期限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承接查验协议生效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承接查验协议生效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