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8月4日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告中称,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北京也连续出现多例京外关联本地确诊病例。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本市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8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❶ 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❷ 进出车站、机场、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人员登记、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车辆检查等防控措施的。
❸ 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的共同工作和生活人员,拒不配合所在单位和社区(村)闭环管理防控措施的。
❹ 伪造、变造、买卖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的。
❺ 编造涉疫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❻ 扰乱医疗、防疫工作秩序,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❼ 假借疫情防控名义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❽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进出境、进出京等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北京警方表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对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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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妨害疫情防控被刑拘
疫情防控以来,本市警方始终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昨天,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董亦军通报了近日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件。
案例1:8月2日,个别微信群中流传西城区某地区有疑似或确诊病例的涉疫虚假信息。经调查核实,该信息为赵某明(男,60岁)、陈某宇(男,29岁)编造,转发扩散后引发部分群众恐慌。目前,二人已被西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8月4日,海淀区某商场内一门店员工方某(男,31岁)上班时,与商场保安员因验码登记问题发生纠纷。方某辱骂、踢踹保安员,并持壁纸刀将其划伤,严重扰乱商场疫情防控秩序。目前,方某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董亦军表示,当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市民要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记者 孙乐琪 牛伟坤)
北京市公安局8月4日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告中称,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北京也连续出现多例京外关联本地确诊病例。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本市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8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❶ 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❷ 进出车站、机场、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人员登记、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车辆检查等防控措施的。
❸ 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的共同工作和生活人员,拒不配合所在单位和社区(村)闭环管理防控措施的。
❹ 伪造、变造、买卖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的。
❺ 编造涉疫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❻ 扰乱医疗、防疫工作秩序,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❼ 假借疫情防控名义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❽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进出境、进出京等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北京警方表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对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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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以来,本市警方始终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昨天,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董亦军通报了近日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件。
案例1:8月2日,个别微信群中流传西城区某地区有疑似或确诊病例的涉疫虚假信息。经调查核实,该信息为赵某明(男,60岁)、陈某宇(男,29岁)编造,转发扩散后引发部分群众恐慌。目前,二人已被西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8月4日,海淀区某商场内一门店员工方某(男,31岁)上班时,与商场保安员因验码登记问题发生纠纷。方某辱骂、踢踹保安员,并持壁纸刀将其划伤,严重扰乱商场疫情防控秩序。目前,方某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董亦军表示,当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市民要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记者 孙乐琪 牛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