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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立法为民筑牢城市治理之基

2021-09-25 07:18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立法为民筑牢城市治理之基

9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至此,接诉即办这一首都基层治理创新,正式通过法律形式固化下来,成为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服务法”、固化改革成果的“制度保障法”、破解难点痛点的“深化改革法”、具有北京特色的“首都原创法”。

接,是义不容辞的态度和职责;诉,是老百姓的期盼与需求;即,是闻风而动的作风和理念;办,是扎扎实实的作为与担当。2019年,本市创新推出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以其对民生关切的高回应性,串联起各层级的服务资源,激发了基层治理潜力,形成了基层治理合力。“一打就通、一通就办、一办就好”,忙碌的12345热线背后,是为民服务理念的跟进和创新。两年多来,从政务新词到年度热词,从“有一办一”到“未诉先办”到“主动治理”再到“每月一题”,接诉即办在基层治理的丰富实践中稳步向前,内涵和外延不断演进深化。为百姓而“接”,为民心而“办”,这项守住民心的“北京方案”,不仅是“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也为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提供了样本示范。

“法者,治之端也。”从机制创新破解难题,到建章立制务求长效,《条例》的出台是固化改革创新实践成果的必然选择,是保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现实需要。特别是随着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持续推进,接诉即办也进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各方对巩固提升改革成果、依法推动改革深化、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的需求愈发迫切。以立法的形式,将已经形成的处理急、难、愁、盼问题的机制和做法变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同时对改革实践中沉积的许多问题定分止争,意义重大、正当其时。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大城精治稳步升级,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大领域指导实践的必然要求。

立法为民,法贵便民。法律是社会问题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全民参与、群策群力是题中应有之义。本市启动接诉即办立法以来,为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始终坚持“开门立法”:线下、网上广征民意,下沉调研汇集基层建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分析研判,对主要制度设计进行法律审核……正是在“每条意见建议都会被认真考虑”的不懈努力中,一份集民智、守民心的法规最终“立”了起来。诉求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诉求工单注明办理时限、首接单位负责办理不得推诿、督促与激励结合分级分类考评……《条例》不仅观照到既有改革经验的固化,而且有效回应了民众意见集中点、基层处置困难点,对接诉即办工作持续推进具有显著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

接诉即办业已立法,意味着这四个字已不仅是城市治理的新鲜经验,而成为相关各方的法定义务。我们要以《条例》的公布和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各级党委政府来说,接就要接到底,干就要干到位,要坚持人民立场,做到全面接诉、首接负责、快速反应、一办到底,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继续强化主动治理自觉,围绕“七有”“五性”,聚焦高频共性问题,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滚动抓好推进,健全考评和激励机制,保护和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广大市民则要进一步强化参与城市治理的主人翁意识,有分歧商量着办,需协同联合着办,各方携起手来,推动接诉即办走向纵深,这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也是对“精治、共治、法治”的生动践行。

城市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对城市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的要求越高。让我们持续探索,联系北京实际,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力量强化实践力量、激发治理效能,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宜居。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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