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ATM机上安装设备 窃取14人银行卡信息
原银行高级工程师获刑8年半
庞某曾为某银行系统进行测试的高级工程师,因热衷超前消费导致入不敷出,竟打起了盗取他人银行信用卡信息的主意。通过安装读卡器、摄像头读取取款人的银行卡信息,庞某、赵某共获取赃款48万余元。今天(4日)上午,昌平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庞某、赵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两人分别获刑8年半、7年半。
2011年庞某本科毕业进入一家银行进行系统测试工作,几年的打拼下来,他已拥有了高级工程师的头衔。也正是因此,他对银行的硬件设备十分了解。这份工作其实能提供给他体面的收入,但由于自身膨胀的消费欲,庞某的信用卡欠款越来越多。
“就是钱不够花,外债欠了二三十万吧。”庞某说,长时间的入不敷出,让他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他开始想要赚更多的钱。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庞某辞了职,并接触到了银行卡盗刷这个犯罪手法。通过QQ群,庞某认识了赵某,两人便开始购买相应的设备。
很快,庞某就花费3万元买到了读取银行卡磁条的读卡器和针孔摄像头,他将读卡器安装在一处商场内取款机的插卡口,并在密码键盘的罩子内加装了摄像头。这样,取款人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就被一并窃取。
通过这种方式,庞某、赵某共在这处取款机采集了三天的信息,成功取得了十余条银行卡信息。随后,他们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了一个泰国团伙,并成功复制出了十余张“伪卡”。如果是小额取款,他们就直接通过ATM取现,大额钱款便需要通过POS机套现,或通过境外人员取现。不过,通过境外的“取手”便会被抽去一半的资金,到手的钱款只会剩下一半。
银行卡被盗刷,被害人很快就通过短信提醒获知。王先生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明明就带在身边,却被盗刷去了14万余元人民币。他通过客服电话挂失后就立刻报了警,随即警方展开侦查,将庞某、赵某、王某(另案判决)等嫌疑人抓获归案。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在2018年1月至3月间,庞某、赵某共成功复制了14名被害人的银行卡,并通过POS机刷卡、ATM机取款、境外取现等方式,共获取赃款48万余元。
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庞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综合全案证据,昌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庞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赵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