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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对16家企业开展用工行政指导

2026-02-11 04:35 新京报

来源标题:七部门对16家企业开展用工行政指导 包括美团、淘宝闪购等;聚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明确提出要持续改进劳动管理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近日人社部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对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秒送、闪送、顺丰同城、盒马、滴滴、T3出行、曹操出行、货拉拉、满帮、圆通速递、申通快递、中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等16家企业开展用工行政指导。

这里所说的“用工行政指导”是什么,它会对企业和平台劳动者带来哪些影响?作为这次“用工行政指导”的关键内容,“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我国近来又有什么新政策举措?  

释疑1

“用工行政指导”不是处罚

政府部门对企业开展的“用工行政指导”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政府行为?记者从人社部有关司室负责人处获悉,“用工行政指导”是政府人社部门为引导企业合规用工、预防劳动争议而采取的一种柔性、非强制性的服务型执法方式。它区别于行政处罚,核心在于“指导”而非“处罚”,旨在帮助企业主动发现并化解用工风险。

不是处罚,而是指导,对于“用工行政指导”,我国有哪些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关规范?在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均明确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即人力社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定、订立劳动合同等行为都有监督检查和责令改正的职责。

近年来,劳动监督检查的方式也在不断优化演变,全国多地人社部门对企业推行“邀约式”、服务型的柔性执法,包括行政指导、合规引导、政策宣传等各类执法行为。

同时,行政指导也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如此次人社部等7部门对16家企业开展的“用工行政指导”,即聚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这一议题开展,并明确提出了有关要求——有关企业全面落实用工主体责任,持续改进劳动管理,切实保障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近年来,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我国加强行政指导监督。记者从人社部获悉,我国开展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期间,全国累计检查7.9万家企业用工情况,约谈企业8652家次,处理违法行为1.4万次。

释疑2

多项指引文件约束平台企业用工问题

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保障问题,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新政策,并集中进行有关执法。也是在近日,除了人社部等部门对上述企业开展“用工行政指导”外,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高德打车进行了约谈。这次约谈也提出了“保障司机合法权益”“加强司机关心关爱”等要求。

早在2024年初,人社部就发布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等文件,将从事网约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在劳动报酬方面,有关政策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上,相关政策也对平台企业的用工问题提出过明确要求。如提出,平台企业要向依托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开订单分配、报酬及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等的规章制度、格式合同条款、算法规则及其运行机制等。在劳动时间上也规定,每日工作时间包括当日累计接单时间和适当考虑劳动者必要的在线等单、服务准备、生理需求等因素确定的宽放时间。

除了明确规范外,近年来,国家还畅通劳动者维权的渠道。比如提出鼓励法律援助机构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工作地或休息地设立法律援助站或联络点,就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等。

在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方面,记者从人社部获悉,截至去年年末,快递、外卖、货运等行业已签订集体合同3576份,覆盖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1.32万家。

释疑3

北京修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除了中央层面的新政策举措和执法行为以外,一些省份也在立法层面跟进,新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来维护平台用工劳动者的权益。

去年11月26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修订草案作出多项规定,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维护平台用工劳动者在报酬构成、订单分配、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具体看看北京将在哪些方面拟修法保障平台用工劳动者权益。在执法层面,北京这次修法明确,相关部门应当指导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健全保障平台用工劳动者权益的协商协调机制。

此外,还增加工会代表平台用工劳动者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的规定,更有针对性地维护平台用工劳动者在报酬构成、订单分配、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如规定,工会代表平台用工劳动者就报酬构成、订单分配、劳动保护等事项与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开展平等协商,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链接

我国将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已经列入议事日程,这项规章将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去年12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门听取了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受国务院委托,人社部副部长吴秀章作了这个报告。

据测算,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权益维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总的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劳动报酬拖欠风险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较好解决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吴秀章说。

据人社部介绍,我国将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监管制度。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广覆盖,稳步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推动加快出台医疗保障法,在专项法律法规中补齐相关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短板。

数说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2亿人

据测算,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权益维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3576份

我国加强行政指导监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期间,全国累计检查7.9万家企业用工情况,约谈企业8652家次,处理违法行为1.4万次。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目前,快递、外卖、货运等行业已签订集体合同3576份,覆盖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1.32万家。

2325万人

我国积极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5年10月底,试点企业共11家,试点省份达17个,累计2325万人参保。畅通参保缴费渠道,截至2024年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7057万人、6615.9万人。

18万个

我国持续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因地制宜加强8900多家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建设创业载体近1万家。优化工作生活服务,目前全国已建工会驿站18万个、货车司机之家2187个。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在全国建立3000余家一站式调解组织,构建起覆盖全国的多元联合调解工作网络。

3年

我国将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监管制度。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广覆盖,稳步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推动加快出台医疗保障法,在专项法律法规中补齐相关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短板。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郑涛(QV0003)作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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