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体撞人案凶徒被判死刑 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2015-12-25 04:32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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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工体撞人案凶徒被判死刑

12月24日上午,市三中院公开宣判了“工体连环撞人”一案。被告人金复生因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金复生当庭表示不会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时间回顾

无故撞人 致多人死伤

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时许,金复生为实施报复行为,驾驶别克牌轿车在工体东路5号楼东侧辅路,故意撞向三里屯经济管理中心司机康某某,将其撞倒后逃跑。在驾车逃跑行至朝阳门外大街中国工商银行朝阳支行南侧主路时,故意加速撞击人行横道内正常行走的无辜群众1名,后又驾车进入工人体育场院内,又撞倒了10名无辜群众。

金复生连续撞击多人后,因所驾驶车辆与一辆金杯牌汽车发生碰撞而停下,导致金杯牌汽车和相邻停放的现代途胜牌汽车、雪佛兰乐风牌汽车受损,经现场群众报案后,民警赶赴现场将其抓获。据警方审查得知,金复生因不满法院对其房屋纠纷的判决而开车撞人。

2015年1月6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金复生批准逮捕。

庭审记录

意图报复 自称已崩溃

公诉机关认为,金复生驾驶机动车在公共场所故意连续撞击无辜群众,致3人死亡,8人受伤,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同时金复生意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驾驶机动车撞击他人,致人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追究金复生的刑事责任。

今年11月10日,该案在市三中院开庭审理。庭上金复生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法庭调查时,金复生表示,因自己和三里屯经济管理中心的矛盾一直得不到满意的解决,于是报复经管中心的工作人员,且不择对象。

对于公诉人询问为何撞击路上无辜的行人,金复生解释称,离开第一现场时,他已濒于崩溃。

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对金复生依法进行了讯问,其辩护人也进行了辩护。部分受害人或其亲属依法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金复生赔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发表了意见。

在最后陈述阶段,金复生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律的制裁,并称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向所有受害人道歉。

一审判决

被判死刑 表示不上诉

24日上午,该案一审宣判。市三中院认为,被告人金复生驾驶汽车在城市繁华地段高速行驶过程中故意撞击行人,致3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金复生因对与其产生民事纠纷的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社区经济管理中心不满,即驾车故意撞击该中心员工康某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应与其所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法官根据金复生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金复生当庭表示不会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黄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