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职工产假拟最高休7个月

2016-03-24 15:3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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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职工产假 拟最高休7个月

北京全面二孩政策下午落地 婚假“3+7”不缩水

将增15天配偶陪产假 细化再婚夫妇生育政策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李洁)北京“全面二孩”政策将于今天(24日)下午见分晓。今天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将于下午进行表决。草案中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注意到,正在审议中的北京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虽然取消了30天晚育假,但同时规定,女职工在享受98天国家规定产假外,还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

不仅如此,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这意味着,女职工最多可享受长达7个月的产假。此外,7天晚婚假被7天奖励假取代,并未缩水。

另外,配偶还增加了15天的陪产假。草案中还细化了二孩之外的再婚夫妻的再生育政策。

亮点

女职工产假最多7个月

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

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介绍,以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本市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为此,修正案草案中规定,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

刘振刚表示,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同时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因此,草案增加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主要考虑的是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时间。”刘振刚说。这意味着,女职工最高可享受长达7个月的产假。

同时,此次修正案草案中还增加了配偶的“福利”。规定,女职工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此外,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婚假“3+7”天未缩水 持独生子女证仍享奖励

针对去年年底准新人扎堆登记“抢”晚婚假,此次修正案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未让婚假“缩水”。

尽管草案中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但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这意味着,新人的婚假与之前相比,仍然是3+7天,并没有减少。

此外,本着“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此次草案中规定,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一系列奖励和优待。包括,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光荣证之日起发至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18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生二孩取消生育间隔  细化再婚夫妇生育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北京的计生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此外,草案中取消了四年生育间隔和年龄的限制。

另外,草案中细化了二孩之外的再生育政策。对于再婚夫妻,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和保护未育方初育权的考虑,草案中规定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建议

确保政策平稳推进 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孙世超表示,委员会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妥善处理新老政策衔接,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推进;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全程关注评估本市人口发展形势,及时提出和制定应对政策及措施,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外,加强对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教育等社会保障方面预期分析研究,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对妇女生育权和就业权的保护,注重对计划生育伤残死亡等特殊家庭的帮扶,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按政策生育的良好氛围。

追访

明年起每年多出生11万人

产床可满足产妇需求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根据测算,北京市符合全面两孩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增加236万,预计2017至2021年间将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均新增出生人口约11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达到30万。

2017年本市常住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1.1上升至1.6,出生堆积基本在三至五年内释放完成,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每年增加11万宝宝,是否超过了北京产床资源的承载能力?对此,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大家抱怨的“建档难”、产科一床难求问题,集中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会资本办妇儿医院内的产床,还有不少空置。

方来英称,如果把现有的4900多张产床全部利用,即便产妇平均住院日维持在目前的4至6天水平,全年也可以保障30万新生儿的分娩需求。方来英同时表示,如遇特殊紧张状况,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还将有计划地向社会资本举办妇产、妇儿医院购买服务。

孕妇分级建档诊疗 大医院主要收治高危孕产妇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地区已审批产科床位近5000张,其中3成分布于三级公立医院,超半数在二级公立医院,约11%在营利性医院,基层社区(乡镇)医院不到2%。

2015年,全市平均产科床位使用率为91.74% ,其中三级公立医院为108.83%,超负荷运转;二级公立医院为88.85%,还有空置;营利性医院的产床使用率尚不足50%;基层医院产床少,但利用率更低,仅为14.16%。从数据可以看出,三级医院使用率处于超负荷水平,而一、二级和民营机构还有“余力”。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面对生育压力,全市各区将设立孕妇建档中心,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实行月调度制度,保障孕产妇在适宜机构分娩。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提升一、二级助产机构服务能力,提高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畅通危重孕产妇转诊通道。

据介绍,今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接诊高龄、危重症孕产妇,而其他身体没太大问题的一般产妇,则提倡到二级医院分娩。今年,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要大幅提高到80%。

本市已建立监测预警 及时动态掌握建档情况

据市卫计委介绍,为应对生育高峰,目前,全市已经建立了监测预警,通过妇幼信息系统,及时动态了解全市建档情况。同时,建立了高危转诊网,加强危重孕产妇转诊绿色通道。今后,高危转诊机制将进一步细化、畅通,同时,本市正在着手搭建危重新生儿转诊通道和指定定点接诊机构。

下一步,本市将加强综合医院产科和儿科建设,同时,加强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深化社区规范化门诊。加大三级医院帮带一、二级医院的力度,同时加大助产士培养。此外,建立应急保障机制,严格实行分级诊疗。

京籍夫妇生育二孩  登记后7个工作日领证

目前,生育二孩以内的夫妇已不用再接受审批,只需要完成生育登记即可。其中,完成登记后,生育一孩的3个工作日就可领取“生育服务证”,而生育二孩的在7日后就可领证。市卫计委今年年初发布《关于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的通知》。按照通知,当事人填写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就可办理生育登记。

根据通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可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本市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办理两孩以内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按照通知,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在生育登记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生育服务证”需要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可在生育登记7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生育服务证”。

为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市卫计委表示,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适时推行户籍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本版文/记者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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