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本宇等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常任字〔2016〕9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陈本宇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李小洁为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局长;
免去魏慧明的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8日
2016-04-28 13:52 首都之窗
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本宇等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常任字〔2016〕9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陈本宇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李小洁为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局长;
免去魏慧明的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