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撤销共青团北京市怀柔区委员会党组。
任武军任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
王建刚任杨宋镇党委书记,免去其杨宋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周福刚任雁栖镇党委书记,免去其汤河口镇党委书记职务;
黄锋任共青团北京市怀柔区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区委泉河街道工作委员会宣传部部长职务;
张全胜任区商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组织员职务;
张丽任区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刘奎明任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区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主任职务;
李长富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免去其区委政法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刘文忠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组长、正处级待遇,免去其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正处级待遇职务;
屈永林任区农业局纪委书记、正处级待遇,免去其区水务局调研员职务;
沈立军任北房镇纪委书记,免去其长哨营满族乡纪委书记职务;
王秀红任怀北镇纪委书记,免去其北房镇纪委书记职务;
于海臣任渤海镇党委副书记(试用期1年),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职务;
黄海云任渤海镇党委组织委员;
唐欣任宝山镇纪委书记,免去其宝山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郑阳才任长哨营满族乡纪委书记,免去其喇叭沟门满族乡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武艳慧任喇叭沟门满族乡党委组织委员,免去其喇叭沟门满族乡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赵小军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1年);
黄鹤任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区纪委联合派驻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孟凡大任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区委党校党委副书记职务;
喻永刚任区委市政市容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区委市政市容管理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李长良任区科委科协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组长职务;
李世森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区科委科协纪检组组长职务;
边振泉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纪委书记,免去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王建国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怀柔镇副调研员职务;
解武成任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纪委书记职务;
李博生任区水务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区农业局纪委书记职务;
彭兴全任区农业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宝山镇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潘临珠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武贵军杨宋镇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卢振宇雁栖镇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周黎渤海镇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免去张志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金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赵九洲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齐志军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