霾要“入法” 对北京生活有啥影响? 第50期

2016-05-27 13:57   作者    编辑 李红英(QN0016)

雾霾无人不知,应对雾霾,北京有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大家对停课、停车等分级响应措施了如指掌。5月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其中“霾”有望列入法定气象灾害最受关注。“霾”入法后对我们普通百姓意味着什么呢?

停工停课交通管制将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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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日,汽车在雾霾笼罩的北京西二环缓慢行驶。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摄

按照草案,今后,一旦遇有霾等气象灾害预警,公安、交通等部门可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临时交通管制、调整或暂停大型活动、错峰上下班、关闭公园、停工停课、限制生产经营单位用水和用气等应急处置措施。

2016年3月31日,京津冀6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试行到期。新的应急预案今年择机发布,对重污染天气下的“分区应急响应”、“高排放车优先限行”等措施均有考虑。

可以想见,当“霾”成为法定气象灾害后,有关的监测、预警、发布等工作会更硬气,执行更顺畅。

通风廊道周边将禁建或限建

而在“霾”的防治上,草案针对形成“霾”的气象因素,规定应统筹考虑城乡地区绿化建设、河湖水系、道路系统和其他公共空间实际情况,完善通风廊道系统,增加空气流动性,避免和减轻大雾、霾和高温等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审议认为,针对通风条件恶化,热岛和雾霾加剧等问题,应科学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和建筑布局,约束过长的墙壁型建筑,扩大建筑物间距,将通风廊道纳入禁建区、限建区保护等,但草案在这些方面尚显不足。

今年年初,北京市规划委透露,本市计划打开5条宽度500米以上的一级通风廊道,并形成10多条宽度达到80米以上的二级通风廊道,形成一套完整的通风廊道网络系统。

北京市规划委副主任王飞表示,划入通风廊道的区域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打通阻碍廊道连通的关键节点。

5月10日,万家灯火——位于海淀区的北京北部最大的家具装饰市场正式停业。6月底前,包括该市场在内的京昌路楔形绿地棚户区将全部完成拆除,这一地块将建成本市首条楔形绿地,为城区“送风”。

而南京市在2014年年底前就划定了城市“清洁空气廊道”,列为生态红线的内容之一,就是不能占有、不能开发,对在城市风向的上风向局势环境、要素都有制约的企业要逐步退出,把城市各种各样的生态廊道空出来。

为何要将霾纳入气象灾害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表示,国务院条例中列举的气象灾害类型未包含“霾”,原因是在制定条例时,“霾”的问题尚未凸显,“霾”列为气象灾害未形成普遍共识。

其实在气象学和大气环境学中都有“霾”这一概念,属于天气现象和污染现象交叉的复合现象,气象学称其为雾霾,大气环境学称其为污染天气。

当前“霾”的问题十分凸显,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天津市、河北省在气象灾害防御地方立法中均已将其列为气象灾害,从京津冀协同防治“霾”的角度,有必要在北京市立法中将其列为气象灾害。

附:规划的5条一级通风廊道

第一条是植物园到昆明湖到昆玉河到玉渊潭,这是要改善西北部通风环境;

第二条是植物园-西五环及两侧绿化带,这是为了改善西部通风环境;

第三条是从太平郊野公园到东小口森林公园到中南海再到京沪高速及两侧绿化带,这是为了改善中心城区沿中轴线地区通风环境;

第四条是从清河郊野公园到朝阳公园-东北五环的绿地再到京沪高速及两侧绿化带,这是要改善中心城区东部酒仙桥-CBD沿线地区通风环境;

第五条是从京密高速到东五环及两侧绿化带,改善中心城区东部地区通风环境。

(综合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央广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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