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防局原副局长受贿获刑两年半

2016-07-13 08:06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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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防局原副局长程拴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和个人给予的现金、楼房、美元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3万余元。近日,因犯受贿罪,程拴牢被北京三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今年57岁的程拴牢是山西人,曾先后担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处处长、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处处长、北京市民防局工程建设处处长,案发前是北京市民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到2005年1月,程拴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某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李某等单位和个人在获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质、承揽采购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2005年3月至2015年6月,程拴牢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和李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23.7万元、美元0.5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66万元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3万元。

法院查明,2007年10月至2009年4月,程拴牢利用担任北京市民防局工程建设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北京某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赵某的请托,收受赵某给予的北京市密云价值60.1万元的住房一套。

2015年,程拴牢的儿子去巴厘岛蜜月旅行,程也拿了供应商的钱。证人谢某说,他做人防产品,2014年下半年,程拴牢给他介绍了个房山的项目,通过程拴牢的关系,这个项目审批手续很快办了下来,这时恰逢程的儿子要蜜月旅行,他就带着5000美元在程的办公室给了他。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程拴牢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程拴牢有期徒刑两年半,罚金10万元。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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