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马晓晴) 昨天(10日),北京大学保卫部发布了《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从11月1日起北大将禁止无非机动车通行证的校外电动自行车入校;12月1日起,将禁止所有无通行证的电动车入校。快递、外卖等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也不例外。
校方称此举是为整治校园电动车乱象,防范交通事故。
北大新规 10月20日以后购买不予办证 出安全事故入黑名单
《通知》表示,申办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须到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办理北京市牌照。在取得牌照后按要求带好相关材料到保卫部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校内师生免费办理,校外服务保障人员每证10元工本费。
此外,对于2016年10月20日(含)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予办理通行证。一旦发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办理假牌照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的,则取消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资格,永久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入校。
《通知》还规定,所有办理北大非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须签署承诺书;入校时须下车推行,验证后再通行;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骑行时不得接看打手机、穿插抢行;不得载人(固定座椅内可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后端载物不得超过车身30厘米;应在停车架或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通知》中还特别针对送餐、送水、送货等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做了规定,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须以单位名义,如送餐公司、外卖餐馆、送水站等申办,提供单位营业许可证、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骑行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卡)等材料。
北京大学《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部分规定
·数量
校内师生员工每人限办一辆,校外服务保障单位视其规模、校内需求限定数量。
·时间
北大保卫部自10月17日开始办理非机动车通行证,并邀请海淀车管部门前来学校为校内师生合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11月1日开始,禁止无非机动车通行证的校外电动自行车入校,校内师生可凭校内有效证件骑行电动车入校; 12月1日开始,禁止所有无非机动车通行证的电动车入校,并清理校园内的超标无证电动车。
·安全
《通知》规定,对在校园不安全文明行驶,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行为进行警告教育,暂扣非机动车通行证一周;导致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情、拒不服从学校管理或被警告教育达2次的纳入“黑名单”,没收非机动车通行证,禁止骑行电动车入校且取消以后办证资格。
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违规除进行上述处罚外,还将禁止其单位所有电动车入校。
校方回应 新规是为整治乱象 防范交通事故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北大保卫部交通管理办公室,其工作人员表示,《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是他们下发的,目的是为了整治校园电动车乱象,防范交通事故。
北大保卫部已经不是第一次针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相关限制措施。
2011年4月,北大保卫部就曾发布公告称,自2011年5月9日起禁止无牌照电动车进入校园行驶,发现在校园内骑乘无牌照电动车且在劝告出校无效的情况下将予以查扣;2011年底,北大保卫部再发布公告,为维护校园安全,禁止快递员骑电动自行车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