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通过5项法规扩大公众参与

2017-01-12 01:30 北京晨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去年通过5项法规扩大公众参与

刚刚过去的一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监督检查、议案办理等形式,有序汇集民意,聚焦重点问题,为建设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了民主法治保障。全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77项议题,作出了8项决定,任免了681人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了30人次宪法宣誓。

立法方面,扩大了公众参与,通过多种方式聚集民意,其中,350名市民代表参加了全民健身条例的85个座谈会。对于涉及到的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征收拥堵费的问题,通过街头拦截访问和电话随机调查,征求了2200名市民的意见。

关于立法

引领改革立法先提问题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5项法规,审议了5项法规,同时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部分有待制定的法规进行了立项论证。

“制定的法规充分考虑了‘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同时强调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比如,审议全民健身条例,常委会在此项立法工作开展之初,就鲜明地提出了三个问题:这项法规是行政法还是社会法?开展全民健身的主体是政府还是公民,全民健身是实行政府主管、主办的行政体制,还是实行政府主导的公共治理体制?当前制约全民健身开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全民健身条例确立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公民为主体,以基层为重点,实行政府主导、社会主办、单位支持、市场参与、共建共享”的公共治理框架。

民生法规“人代会”审议

修订全民健身条例,还借鉴和总结了海淀区在志强北园社区综合改造中,通过疏解非居民服务功能,将公共房屋和土地资源注入全民健身服务业的经验。

吸收了西城区台球协会、朝阳区长走协会通过会员单位互助共享机制解决健身场地的经验,从而使法规中的制度设计符合客观实际。

为了使立法调查研究更加充分,常委会根据法规的具体情况,酌情延长了立法周期,在坚持统一审议的同时,加大了专门委员会的立法职责,由原来只负责一审改为负责一审和二审,以利于专门委员会发挥专业优势,把法规涉及的突出问题研究清楚。

考虑到全民健身条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权益和健身需求,全社会关注高,常委会决定将这项法规修订草案提交即将召开的人代会进行审议。

同时提交此次人代会审议的还有《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各界共议全民健身条例

立法工作还扩大了公众参与,修订全民健身条例时,组织了198名市人大代表通过三级代表联系平台,召开了有714名区、乡镇人大代表和350名市民代表参加的85个座谈会。区、乡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共提出了意见建议633条,对法规的修改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规定时,拟从坚持公交优先、保障绿色出行、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出行停车成本、固化现有限行措施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对于涉及到的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征收拥堵费两个问题,为了更全面地掌握公众意愿,安排办公厅协同专业调查机构在城六区及通州区、昌平区进行了专业调查,街头拦截访问和电话随机调查共2200人,获得了比较准确的数据。不过鉴于这项法规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公众对有些问题的认识分歧还较大,常委会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延迟了立法工作进程,暂未安排审议。

关于监督

四项法规实施情况接受检查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四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对安全生产法和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律师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其中,主要是考虑到控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对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抓住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深入餐馆、学校、医院、商场、网吧等重点场所检查调研,实地查看政府及相关主体的履责运行情况,并委托16个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检查。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概况

表决通过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计划生育条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5项法规;

审议了全民健身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气象灾害防治条例、旅游条例、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等5项法规;

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集中清理;

对制定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进行了再论证。

代表工作

广泛响应 4300余人次代表参与人大活动

代表工作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密切代表与百姓的联系,多次组织代表围绕全民健身、居家养老服务、老旧小区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议题,深入重点地区和场所,了解首都转型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了解百姓的真实需求。

全年共有4300余人次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81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2位代表做了审议发言。12个专业代表小组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共参加法规审议、预算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470多次。

去年10月至12月,492人次市人大代表,分成40个小组,围绕28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视察。8名代表对7个单位进行了持证视察。代表们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直接听取群众意见1000余条。

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有效汇集和反映了百姓的心声,密切了代表履职与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衔接。

对外公开 网站公开建议原文及答复意见

代表建议办理方面,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1173件建议已办结。

为提高建议工作透明度,常委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推动建议公开工作。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建议原文1044件、答复意见815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89%和公开建议数的78%。

通过公开,扩大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推动了一批建议反映问题的解决。

换届选举  新一届区乡镇人大代表产生

去年正值北京市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常委会党组起草了关于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报请市委研究后印发。各区、乡镇人大和选举工作机构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统计,全市共登记选民916.8万人,参选率达到96.3%。区、乡镇两级正式代表候选人中,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比例分别为87.5%和92.7%。选出区人大代表4371名,乡镇人大代表9943名。

各区、乡镇结合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建设。区人大扩大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规模,增设了专门委员会,提高了专职委员比例。各乡镇人大设立了专职主席,健全了人大主席团。

通过换届选举,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