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位当选人手按《宪法》宣誓

2017-01-20 14:36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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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12位当选人手按《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上午11时许,面对到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新当选的北京市市长,新当选的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先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台位于主席台前方西侧,台前挂有国徽,台上有红色封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李伟的带领下,10位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首先进行集体宣誓。李伟作为领誓人,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逐句领诵誓词。其他9位宣誓人整齐地排列站在李伟两侧,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完毕誓言后,10位宣誓人逐一报出宣誓人姓名后,放下右拳。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其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随后,新当选的北京市市长蔡奇同志走到宣誓台前,开始宣誓。与前面10位的集体宣誓不同,蔡奇同志为单独宣誓。诵读了70个字的誓词后,宣誓完毕。去年10月31日蔡奇就任北京市副市长、代理市长时,他也曾作宪法宣誓。

接下来,当选的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硕辅作宪法宣誓。与蔡奇一样,张硕辅也是单独宣誓。各组宣誓完毕后,李伟、蔡奇、张硕辅分别走向主席团前排,郭金龙、杜德印先后与他们握手表示祝贺。

这是北京市首次选举监察委主任。张硕辅现任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去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中指出,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1月18日举行的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任建华已经当选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任建华也是我国首位当选的省级监察委主任。除北京市以外,浙江省人代会也将选举出首位省监察委主任。

记者 李嘉瑞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