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北京市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腊月廿五开售 五环内禁售

2018-01-19 03:55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五环外长期零售点限“一区一点”

2018年将迎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案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北京市安监局1月18日介绍,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将于2月10日(腊月廿五)正式开卖,直到2月20日(大年初五)。2018年五环路以内不设烟花爆竹零售点,五环路以外区域,已设置长期零售点的区将压减数量,实现“一区一点”。这意味着今年五环外长期零售点只有十来个,而在2010年五环外长期零售点高达1747个。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五环外将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自行确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区。另外,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新规出台后,多区也制订了烟花管理措施,通州区首设禁放区,涵盖4街道3个镇;昌平区将人口密集的回龙观、天通苑纳入禁放范围。

距离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工作也正式拉开帷幕。2018年,北京市安监局将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点(包括临时零售点和长期零售点)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具体来说,五环路以内不设烟花爆竹零售点。五环路以外区域,已设置长期零售点的区通过压减数量,实现“一区一点”,同时,春节期间会许可一批临时零售点,即只能在此期间销售烟花爆竹。在各区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不设零售点。

据悉,烟花爆竹配送开始时间为农历腊月十五,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廿五至次年正月初五。

同时,北京市安监局进一步完善了销售棚的设置安全要求,明确提出,销售棚长度超过10米或储存量超过300箱的,应在销售棚两端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另外,批发单位和零售点禁止采购、销售吐珠类和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

据介绍,北京市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除了加大对批发、零售单位物联网设备运行和维护情况的检查力度,同时将强化对批发单位流向登记的监管工作,确保流向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利用音视频监控手段,强化对零售单位的监管力度。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京ICP证000032号 诚信网站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传漾
分享到: 关闭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