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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五环内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2018-02-09 06:32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五环内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2月8日,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后的首个春节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情况。2月10日起春节烟花将正式开卖,但今年五环内没有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网点数量由2017年的511个减少至87个,存货量也比去年减少一半。在品种上,全市禁售吐珠类、组合类烟花品种。

五环内全面禁售禁放

2017年12月,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公布实施,北京12年后再次“收紧”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在五环路内实施全面禁放;五环路外,由各区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限放区域。禁放区域为全面禁放;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至晚12点可以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此外,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市禁售、禁放。

烟花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五环路内区域禁放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五环外涉及的各区已陆续通过各区的政府网站发布了禁、限放区域通告,各区一般都将区行政中心和人口密集区划定为禁放区。比如,通州区把核心地区划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其他行政区域划为限放区;昌平区把人口最为密集的回龙观和天通苑地区划定为禁放区;怀柔区把怀柔科学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设为了禁放区;门头沟区把军庄镇、龙泉镇、潭柘寺镇等浅山地区划为了禁放区。

组合类烟花2018年禁售

据了解,2月10日春节烟花爆竹正式开卖,销售时间为2月10日至2月20日,即农历的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初五。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共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87个,而去年春节期间是511个,同比下降了82.97%。具体87个销售网点位置,市民可在各区的安监局网站进行查询。而五环路内及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域内,不再设置销售网点。

前期,北京市政府烟花办组织安监、环保、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明确了禁售的吐珠类、组合类烟花品种,并指导烟花企业科学、合理采购。今年春节烟花爆竹共备货7.5万箱,比2017年备货量的17万箱,下降了55.9%。

据悉,2018年可以购买的烟花爆竹品种有239种,主要为挂鞭和中小型烟花,所有组合类烟花和吐珠类烟花爆竹全部被列为禁售范围。

禁放区网格化实名制看护

春节期间,五环路内等禁放区将按照 “网格化、实名制”的看护模式,把街道和社区作为网格单元,组织公安、城管、安监、工商等执法力量,街乡镇、社区等基层力量,辖区单位部门、机关的保卫、保安等内保力量,以及群防群治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禁放看护工作。

据悉,针对在禁放区内燃放的、在限放区内不按照规定时间燃放的,或者在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公安部门将收缴烟花爆竹,视情节,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17年10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146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4万余箱、依法处理140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的数量同比上升1.4倍。烟花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利益驱动,近年来北京地区私贩、私运、私藏烟花爆竹的案件时有发生,收缴量较以往也有明显上升,打击任务仍很艰巨。

京津冀三地警方联合查控

2018年,京津冀三地警方也加强区域合作,多警种合作,对非法烟花爆竹案件进行联合查控、侦办和打击。近期大兴区、房山区、通州区、平谷区等各郊区也与接壤的外省市警方合作,掌握了一些犯罪线索。1月中旬,平谷分局和天津蓟县、河北承德警方召开联席会议。在会议后一周内根据河北警方线索,平谷分局破获4起非法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100余箱。

北京市政府烟花办提示广大市民:请大家不买、不卖、不存、不放非法烟花爆竹。同时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储存和非法销售行为,消除大家身边的安全隐患。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举报可拨打110或举报电话62074289。

对于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规定的品种和规格的,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收入,收缴烟花爆竹,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销售许可证。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作者:匡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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