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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公布一批“小纠纷变大矛盾”案例:男子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获刑

2018-11-10 02:23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 一男子获刑

在日常生活中,小纠纷发展成大矛盾,甚至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屡见不鲜。11月9日,朝阳法院公布了辖区内多起典型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因为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获罪的情况。尽管案件情节各自不同,但起因却无一例外都是微不足道的小纠纷。

秦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2014年8月,晚饭后小酌了几杯的秦某,像往常一样乘坐605路公交车回家。车辆行驶途中,因秦某未遵守文明乘车的相关规定,乘务员对其进行了劝阻和制止。秦某不服,与对方发生口角。过程中,秦某要求司机立即停车,被司机以车辆未到站为由拒绝。一气之下,秦某冲向了驾驶座,伸手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好在司机处置及时,秦某的举动才没有造成严重事故。停车后,司机和乘务员立即报了警,秦某随后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抓获。法院后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无视国法,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的方向盘,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秦某的行为在刚着手实施后即被制止,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确已危害公共安全,最终被告人秦某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刑罚。

事实上,这不是北京第一次发生类似事件,就在前不久,678路公交车上还发生了类似的一幕。一名女子因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未果,竟抡起手中的整箱牛奶砸向已经起步正在行驶中的司机,致使司机在躲闪中与一辆正在行驶中的小客车发生剐撞,目前该女子已被刑事拘留。

法官提示,近年来,因与公交车司机或售票员发生矛盾而抢夺司机方向盘或殴打公交车司机的案件并不鲜见,由于大多数此类案件未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事实上,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只是实施了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生命、健康的行为,并且使得公交车的行驶处于一种危险状态,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以损害结果的发生为必要条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造成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有可能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法官表示,近年来因此类细微琐事引发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司乘纠纷、在拥挤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不慎踩到他人,甚至只是一个不适当的眼神等,都有可能成为刑事案件的导火索。“大部分案件中双方并不相识,也没有积怨,只是在当时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被告人一方面往往难以克制自己的情绪,面对纠纷和矛盾,缺乏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方式,另一方面也缺乏对于法律和规则的敬畏。”法官就此提醒,面对日常琐事,不要放任自己成为情绪的奴隶,以免在戾气的驱使下做出害人害己的行为。保持理性与克制,及时进行沟通,才能更好解决问题,避免激化矛盾,“以法治权威收敛蛮横戾气,以规则意识约束恣意妄为”。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孔令晗 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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