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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精简至1121项

2018-11-23 07:27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北京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精简至1121项

北京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由2298项减少至1121项,并在首都之窗正式公布了精简后的事项目录,这也是机构改革调整后,正式公布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此次精简后的1121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主要涉及54个单位,包括49个市级机构、5家企业。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日前印发《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精简和优化办理方式,将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由2298项减少至1121项,包括市级单独实施和市区共同实施事项,其中,直接取消88项,比如市公安局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等,对112项“零办件”和7项列入本市禁限目录的事项实行单列,比如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等,整合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由16项精简至3项。

整合部门内相近的事项由1176项精简至351项,比如市人力社保局经办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类审批共有12项,包括单位委托存档管理服务、档案查阅服务等不同类别,整合后变成一项。简化优化办理方式62项,具体措施包括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等。政府部门主动提供服务无需相对人申请的32项事项和不直接面向社会属于政府内部审批和管理的100项事项不再列入事项目录。

另有21项由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此次建议取消、改为备案或告知承诺的事项,依照相关程序报请国务院协调处理或提请市人大修订相关规定后予以公布实施。

在公布精简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的同时,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本次一并公布机构改革调整后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比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此次精简后的1121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主要涉及54个单位,包括49个市级机构、5家企业。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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