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欲移民到加拿大,要出售北京房产时,却因在国外的丈夫记忆力衰退受阻,妻子张女士遂诉至北京海淀法院,申请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自己为其监护人。今天(7月8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技术完成民事行为能力评定,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
此案申请人张女士为被申请人李先生的妻子,因二人决定与女儿一同移民到加拿大,故想将北京的房产出售。无奈,李先生目前生活能力极差,记忆力明显衰退,对自己之前的成长过程及家里情况均无法正常表述。张女士遂诉至海淀法院,申请李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自己为李先生监护人,以便处理在京所有财产及办理相关移民手续。
这本是一起极为普通的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故海淀法院按照正常程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李先生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评定。但安排检查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时,却发现被鉴定人早已于2015年出国去了加拿大,现在被鉴定人因身体状况不佳,无法回国参加鉴定检查。这怎么办?
能否运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完成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检查?海淀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工作人员提议。多方经过协商,最终在海淀法院的组织下,鉴定人与被鉴定人利用远程视频技术面对面交流,了解了被鉴定人的基本情况。
首次尝试后,海淀法院又利用远程视频技术完成了另一起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与首案不同的是:此案被鉴定人身在北京,唯一的亲人远在美国。民事行为能力评定过程不仅需要对被鉴定人面对面交流,了解被鉴定人当时的精神状态,还需要通过与熟悉被鉴定人成长和生活过的亲属面对面交流,以便了解被鉴定人之前的生活状态、性格情况。法院再次将远程视频技术运用到此案中,成功完成了鉴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