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期
史上最严禁烟条例扛不住了?
2016-05-06 14:36 作者 编辑 李红英(QN0016)
5月5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响应国家价格机制改革,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从去年初国家24项价格放开,到北京民办高校试点收费放开,国家到地方的价格机制改革正走向纵深。如今北京价改盯上了哪些领域?将对百姓生活有何影响?
占道停车收费
【原文】缓解交通拥堵价格机制。围绕缓解交通拥堵,加快推进占道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子收费系统建设,调整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完善停车收费政策。
【分析】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占道停车收费调整将更反映市场和地价的价格,部分停车位紧俏路段收费标准或大幅提升。
公交地铁票价
【原文】落实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办法,定期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进行调整。
【分析】市发改委表示,目前,每5年左右根据公共交通定期成本监审数据、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社会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公共交通价格及公式进行整体评估和调整。
交通专家徐康明表示,一般年度调整幅度不高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拥堵费
【原文】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研究交通拥堵收费政策。
【分析】交通拥堵收费最早2010年提出,后期官方表示正研究试点。2015年开始收费系统研究。据今年2月份报道,拥堵费征收向前推了一步,那就是电子牌照的五六月份在北京试点应用。
出租车定价
【原文】按照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总体安排,推进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改革。
【分析】出租车营运价格由政府定价,2014年年底,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市场化改革,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可见,出租车营运价格的形成机制是未来市场化改革。
医疗价格
【原文】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注重价格改革与医保、卫生行业监管等综合改革的政策衔接。
【进展】5月1日起北京救护车按里程计价收费,政府指导价3公里内50元,这算是近期北京落实国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一个代表。另外,《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3月份出台,医疗服务价改是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方案,北京将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并且,加强医药价格监管。今明两年推进。
民办学校收费、中小学教材
【原文】逐步放开民办学校的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推进民办教育市场化。制定中小学教材收费政策。
【背景】2015年6月,国家下放中小学教材和和部分服务价格定价定价权限。2016年4月27日《北京市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社会意见征集。教材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和动态调整;教材成本实行定期调查制度。
同时,9月份,北京部分民办高校试点放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学费、住宿费标准将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涉及企事业单位水价、气价、电价、热价
【原文】加快实施企事业单位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分区域价格政策,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在城六区的扩张门槛;积极协调推进差别电价、水价政策落实,研究差别气价政策,积极协调推进差别电价、水价政策落实,研究差别气价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优化升级,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现状】为疏导北京市燃气发电价格矛盾,非居民电价2014年1月涨了6分钱。2015年底北京降低了非居民用气价、热价。今年5月1日起水价调升。据报道,目前北京市气价、热价、水价均已实行区域差别化价格,城六区比其他区价格高。
涉及季节性排污费、危险废物处理费、垃圾费、污水处理费
全面落实各项排污收费政策,实现排污费应收尽收。根据污染物治理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排污费标准,加快研究季节性排污收费政策,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调整完善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
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公正服务、律师服务费、景区门票、有限电视
制定本市司法鉴定服务、公证服务、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政策。分类推进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梳理有线电视收费政策,研究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
目前,市相关部门已经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价格动态调整是降是涨?怎么监督?
所谓价格动态调整,关键词是“动态”。说白了,就是根据市场变化来调整和确定价格。《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创新价格管理机制和监管办法,完善价格动态调整和上下游联动机制。
价格变化本身是一件敏感的事,又有很多领域关系到百姓民生,价格的涨或降的依据是什么?怎么监督?《实施意见》称,要健全政府成本监审和企业成本公开机制,让定价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同时,建设本市统一、权威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并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参与价格社会监督。
价格垄断等问题如何处置?
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市场领域,分行业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制定本市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办法。
2016年年初,北京下发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办法(试行)》通知书,规定从2月15日起,对于企业等各经营主体的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公示全文。可在网上查到。
北京还将加大对停车收费、机动车检测、房屋中介服务等价格放开领域,以及教育、医疗、通讯、旅游、物业管理等社会关注领域收费问题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1、放开烟叶收购价格;
2、放开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
3、放开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
4、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
5、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
6、放开7项专业服务价格:放开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证件密钥服务、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商标注册等认证、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7项专业服务收费;
7、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要求地方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