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保安员敲诈黑摩的司机

2016-05-09 04:12 北京日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城管队保安员敲诈黑摩的司机

身为城管队保安员的高某、焦某、刘某3人,居然干起了敲诈勒索的勾当。近日,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3人8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高某、焦某、刘某3人均为某城管队的保安。据检方指控,3人在2015年10月8日至11月8日,或单独,或结伙,在朝阳区十里河、左安路、弘善家园、华威桥等地,利用城管队保安员身份,以查扣黑摩的为由,向12名被害人索要钱款共计6340元。被害人均是开黑摩的的外地来京人员。3人中,高某参与的案件最多,共敲诈7次,被害人杨某竟在同一天被他敲诈2次。去年11月,三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焦某和刘某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高某、焦某和刘某当庭认罪,能够如实供述部分所犯罪行,且焦某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对3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3000元;焦某、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各2000元。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