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朝阳区地税局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落实工作,继续加强与区国税局合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全力以赴,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做好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不动产委托代征工作。
截至5月31日,朝阳区地税局首月受理二手房交易6586笔,征收税款74054.06万元,其中代征增值税16911.14万元,代开增值税发票6586张;办理个人出租房屋业务15088笔,代征税款5124.71万元,其中增值税1334.3万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5157张。
营改增工作已全面起步,下一步,朝阳区地税局将继续做好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不动产委托代征工作和发票缴销、税控装置注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