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九大看点读懂北京选人用人新导向

2016-06-28 13:5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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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27日出台,在人才的培养、选取、任用等方面均给出指引,同时涉及高校、医院等单位的人事薪酬改革等内容。未来,北京人才的职称评审将有何变化?北京支持创新创业将有何新举措?小编为你解读!

看点1

高校、医院探索退出编制管理

《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包括高校、职业院校、公立医院等。

今年3月16日发布的《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公立医院要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在人事薪酬制度上要创新编制管理,探索实行医务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工资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等人员倾斜。

看点2

国企高层次人才薪酬将更灵活

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国际薪酬标准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方式支付,人才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

逐步建立科研院所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设立相对独立、责任明确的出资机构,减少行政干预。

看点3

评职称拟取消英语计算机统考

改进科研人才评价考核方式,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根据岗位特点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分类制定评价标准。

开展新兴领域职称评审试点,根据人才需求在部分职称系列开设正高级职称,扩大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适用范围。

鼓励支持更多的学会、行业协会、专业人才评价机构等社会组织承担职称评价的服务工作,完善“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职称评价机制。

合理下放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取消统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用人主体根据研究领域和岗位特点确定评价依据。

对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下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探索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开设正高级职称。

责任编辑:李红英(QN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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