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7
支持高校开设跨学科课程 允许休学创业
推动高校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校、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课程,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支持高校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的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职业院校招收企业职工参加非全日制学习,实行弹性学制教学,建立学分累积和转换制度。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规模,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设站,建立健全市、区两级财政经费投入机制。
看点8
科研人才可兼职兼薪
在着力构建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规律的创新创业机制方面,支持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内中央单位落实科技人才兼职兼薪、股权激励等政策。
支持科研人员在职创业或离岗创业。完善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取报酬。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对接其他单位开展技术攻关、提供科技服务所得资金收入,可由所在单位和企业自主决定资金使用和分配,用于奖励人才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50%。
看点9
研究制定北京高级人才奖励办法
在人才优先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北京市高级人才奖励办法。
目前实施的《北京市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是2010年11月发布的。根据规定,北京鼓励各类高级人才在北京创业工作,对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高级人才按照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程度给予政府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安排,列入市人力社保局年度部门预算。符合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即可申请奖励,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