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订价格机制应急预案 六类人可享价格临时补贴

2016-11-11 06:44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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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六类人可享价格临时补贴

11月10日上午,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当本市价格水平达到一定幅度时,政府将给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六类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将有22万人享受保障。与此前预案相比,新预案的价格补贴发放启动周期从3个月缩短至1个月,补贴发放周期从30天缩短至20个工作日。

触发机制更敏感

根据新修订的预案,触及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任意一个条件时,政府将给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孤残儿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这四种情况包括:当本市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时;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价格涨幅达到其专项价格调控预案规定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之启动条件时;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此前预案,触发临时补贴的条件为: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本市确定的调控目标数值时;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或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时;水电气价格政策调整超出当年社会保障标准调整中考虑的幅度,且不能在3个月内调整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时;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相比之下,新预案的启动敏感度大幅提升。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是哪个条件,只要当月达到了启动条件,就会立即发放补贴,大幅提升了预案的敏感度,即便是短期内较为明显的价格波动也将适用。”

覆盖人群更广泛

最早的救助预案开始于2005年,市民政局印发了救助预案试行版。2014年,市发改委联合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份正式预案。根据这份预案,2013年至2015年间,已连续向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低保群体发放每人300元的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覆盖人群超过2000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60余万元。

按照2014年版预案,保障对象共分为五类: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残儿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在旧预案五类保障人群范围的基础上,新预案扩大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内涵,将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增加了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按照新预案所列保障范围,将覆盖22万人左右。

同时,与原有预案相比,价格补贴发放的启动周期也大幅缩短。2014年原预案的各项启动条件设置的指标周期均为连续3个月,新预案则将触发周期缩短至1个月。此外,新预案将食品价格涨幅从7%降至6%,是充分考虑到食品消费在低收入群体消费中所占的比重较高,低收入群体对食品价格的变化更敏感。

按照新预案的要求,补贴的发放更及时。新预案规定了价格临时补贴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相比原预案的30天,进一步缩短了发放周期。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卫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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