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唐俊杰:占道施工不能长期围而不建

2017-01-13 05:53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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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占道施工不能长期围而不建

随着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要进一步提升。1月12日,市政协委员们围绕占道施工和传统胡同商铺招牌设置等城市管理问题展开讨论,建议规范占道施工管理,让传统胡同商铺招牌融入周边历史风貌。

出台占道施工地方标准

市政协委员、北京二商东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唐俊杰表示,占道施工项目露天施工,扬尘、噪声等问题严重,对城市环境、交通造成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市政市容监管、市政道路施工管理亟待加强。

唐俊杰建议,市政府要加强对市政道路施工和市政市容的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依据相关标准,对占道施工项目的建设情况跟进和监督。督促占用道路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要迅速把路面修复如初,确保市政道路交通安全。

鉴于占道施工对市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影响,建议出台北京市占道施工地方标准,对用于占道施工的硬质围挡、移动围栏、锥形桶等围挡的材料、外观及尺寸进行规范,并且规定要将占道作业公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文明施工用语牌等张贴于围挡上,使群众从围挡上可以清晰了解施工项目、竣工日期,方便大家对超期、超占、围而不建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通过群众参与占道施工项目的监督,有效加强相关部门对占道施工单位的管理。

传统胡同要挂艺术招牌

市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中国经贸导刊》杂志社发展策划部主任安建军表示,北京拥有众多历史建筑遗产和传统胡同,但许多地方招牌、灯具缺乏系统的规划设计,致使部分地段产生矛盾和不和谐的情况。

安建军调查发现,招牌灯具不和谐首先体现在色彩混乱上,大面积色彩艳丽、色度饱和的灯箱或横幅,给环境造成了很大破坏。其次是所用材料无法与原有建筑相协调。此外,装饰元素缺乏艺术性。再有就是位置无序,大小不一。

安建军就此建议,尽快制定历史建筑、传统胡同以及新建仿古街区招牌、灯具的保护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在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空调、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

提倡挂艺术招牌,招牌应当与传统胡同及历史建筑的风貌相协调,精美的招牌,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环境的文化氛围。

北京晨报记者 王歧丰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王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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