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周超)今天(18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安监局获悉,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初五。五环路以外区域实现“一区一点”。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点(包括临时零售点和长期零售点)依法进行行政许可。本市五环路以内将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五环路以外区域,已设置长期零售点的区要通过压减数量,实现“一区一点”。在各区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确保城市中心区和建成区的安全。
全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等安全教育培训率、考核率、持证上岗率都达到100%。本市烟花爆竹配送开始时间为农历腊月十五日;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五日至次年正月初五日。
今年将加大对批发、零售单位物联网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对批发单位流向登记的监管工作,确保流向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利用音视频监控手段,强化对零售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黑名单”管理工作等。
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许可条件及许可销售范围;明确了批发单位和零售点禁止采购、销售吐珠类和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
按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还明确了本市五环路内、16类禁放区和各区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及周边30米范围坚决不予许可的要求。同时,结合相关通知,提出了“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坚决不予许可”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长期零售点的设置总体要求,并完善了销售棚的设置安全要求。
增加了“销售棚长度超过10米或储存量超过300箱的,应在销售棚两端分别设置安全出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