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等12类退役军人信息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现已开始,上述12类对象可带着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申报采集。市民政局将通过本次信息采集,以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前往采集点参加信息采集时,需要携带并主动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原件(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原件;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的原件;立功受奖证件原件等等。
本次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相关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系统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信息采集的数据,不作为各类采集对象享受任何待遇的依据。目前,全市各区共设立采集点1116个,大部分区都把采集点设在了街道、(乡)镇的政务服务大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个人户籍所在地的采集点申报信息。
在信息采集工作同步进行的过程中,有关部门还将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市民政局表示,对于持证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有关部门主动为其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