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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感冒导致婴儿患肺炎?月子中心被判赔2.2万元

2019-01-17 15:34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月嫂感冒导致婴儿患肺炎?

顺利生下一女后,秦雨(化名)和女儿入住了康月(北京)国际母婴护理中心(简称康月中心)。但在照顾婴儿期间中心月嫂患上了感冒,后婴儿因肺炎、心肌炎住院治疗。一审法院认定婴儿患肺炎与月嫂的传染具有高度盖然性,故判令康月中心返还服务费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计2.2万余元。康月中心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昨天(16日),本案二审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

月嫂感冒仍工作 后婴儿患上肺炎

2018年初,秦雨生下了一个女儿,孩子出生的过程比较顺利,出生后新生儿指标评分均为10分。为了让丈夫能安心工作,自己和孩子也能有更好的休养环境,通过朋友介绍,秦雨与康月中心取得了联系,并在女儿出生三天后,花费2万余元入住了康月中心。

“住在家里不是很方便,这家月子中心是朋友推荐的,当时工作人员承诺会提供优质的护理和饮食,我就决定住下了。”秦雨说。

原本康月中心承诺秦雨出院时,就会安排月嫂陪同,但秦雨入住中心当天月嫂并没有按时到位,直到傍晚时分,中心才安排月嫂王某开始为秦雨服务。

入住第一天,王某由于晚上打鼾让秦雨无法安心休息,她曾提出过更换一名月嫂,后来考虑到王某干活利索勤快,秦雨便没有坚持。但没过几天,王某就出现了咳嗽流涕等感冒症状。

然而由于临近年关人手紧张,中心没有立刻安排更换月嫂,王某在佩戴口罩后,仍对孩子进行贴身照顾。甚至为了不打扰秦雨休息,王某还将孩子单独带到另一间屋内照看。

当天下午,秦雨的女儿就出现了严重鼻塞,而中心工作人员并没有应对婴儿感冒的护理知识,几天后,孩子病重被送往医院。经诊断,秦雨的女儿患上新生儿肺炎并发心肌炎,且出现了心律失常等症状,住院治疗一周后才出院休养。

“孩子身上插满了管子,但新生儿住院家属又不能探望,只能干着急。”秦雨说,由于担心和焦虑,她还出现了产后抑郁的症状。

法院一审判决 月子中心担责

因认为月嫂感冒导致孩子重病,秦雨将康月中心的经营方康月(北京)国际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书面公开道歉,退还已交费用2万余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5万余元,并索赔女儿的后续治疗、康复费用及由疾病引起的其他费用30万元。

但康月中心表示,根据合同,工作人员只是协助新妈妈照顾婴儿,并给予指导,毕竟其只是提供护理服务的中心,并非医疗机构,并不承担任何自然发生的病理性疾病、意外等责任。秦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女儿的感冒是王某传染所致,故中心不应担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秦雨无法提供月嫂传染感冒的确凿证据,但王某确实在陪护期间患有感冒。考虑到月嫂长时间近距离接触婴儿的事实,结合秦雨及女儿入住时的健康情况,法院认为婴儿受被告月嫂传染以致生病存在高度盖然性,康月中心没有恰当履行护理义务。

故法院一审判决康月中心应退还秦雨服务费1万元,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1.3万余元,驳回了秦雨其他诉讼请求。

秦雨说,女儿刚出生10天就患上如此严重的疾病,医生特意叮嘱她不要让孩子参加婴儿游泳等运动,“将来会不会容易诱发其他心脏类的疾病,也都是未知数。”幸好,目前孩子的身体恢复状况尚可。虽然一审判决没有支持秦雨主张的后续30万元治疗费用,但她仍认可一审判决,并未提出上诉。康月中心则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法院认为感冒传染存在高度盖然性并无依据,故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

月子中心不服上诉:并非感冒都会传染

昨天,本案二审在三中院开庭审理。秦雨当庭仍表示认同一审判决,康月中心则请求二审法院改判驳回秦女士的诉讼请求。

康月中心的代理律师表示,中心从2011年就开始经营,对月嫂也有完善专业的培训程序。对于第一次上岗的月嫂,中心会安排抽血等检查,但此后每次上岗前,仅由中心的医生对月嫂体温、喉部情况等进行简单的检查,并没有留存纸质材料。

对于王某在上岗期间患上感冒的情况,康月中心表示认可,但其认为并非每一种感冒都必然会传染,因此无法证明孩子的肺炎一定是由月嫂的感冒所引起。在秦雨入住期间,曾两次提出更换月嫂的请求,中心也都依秦雨的请求及时进行了安排。

庭审中,法庭询问了王某与康月中心的关系。代理律师表示,王某与中心之间仅有口头的劳务合同,双方基于互相信任而合作,劳务关系已持续两三年。

事后,康月中心曾表示愿意给予秦雨1万元的补偿,但这甚至不足以支付孩子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对此,中心的代理律师表示,由于没有切实的证据能够证明孩子患病与月嫂感冒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应要求月子中心承担全部费用。

庭后,法庭将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作者: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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