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充分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为宗旨,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晰、保障有力、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和应急救助管理水平。
1.2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外省(区、市)突发重特大事件涉及本市居民的应急救助和外省(区、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援助工作。发生以上突发事件,达到本预案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由国务院或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善后和恢复重建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1.5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障受灾老人、儿童、残疾人、伤病人员的救助需要,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
1.6 响应分级
针对本市发生的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需救助人数等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应急救助响应级别。
1.6.1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20人以上;
b.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
c.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
d.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30%以上,或30万人以上。
(2)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中涉及群众的伤亡、紧急转移安置和需开展紧急生活救助等情况,其它市属专项应急指挥部启动专项应急预案Ⅰ级响应,需市突发事件应急救助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救助指挥部)协助开展应急救助工作的。
(3)市政府或市应急委决定的其它事项。
1.6.2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7000间或2000户以上, 1万间或3000户以下;
d.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20%以上、30%以下,或2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2)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中涉及群众的伤亡、紧急转移安置和需开展紧急生活救助等情况,其它市属专项应急指挥部启动专项应急预案Ⅱ级响应,需市应急救助指挥部协助开展应急救助工作的。
(3)市政府或市应急委决定的其它事项。
1.6.3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或1500户以上,7000间或2000户以下;
d.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10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2)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中涉及群众的伤亡、紧急转移安置和需开展紧急生活救助等情况,其它市属专项应急指挥部启动专项应急预案Ⅲ级响应,需市应急救助指挥部协助开展应急救助工作的。
(3)市政府或市应急委决定的其它事项。
1.6.4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00间或700户以上,5000间或1500户以下;
d.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0%以上、15%以下,或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2)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中涉及群众的伤亡、紧急转移安置和需开展紧急生活救助等情况,其它市属专项应急指挥部启动专项应急预案Ⅳ级响应,需市应急救助指挥部协助开展应急救助工作的。
(3)市政府或市应急委决定的其它事项。
1.7 预案体系
本市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体系由市、区、街(乡镇)三级应急预案组成,居(村)委会制定应急救助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