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文)(5)

2016-11-24 18:2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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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期处置

5.1善后恢复

善后处置工作在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成员单位及运营单位负责实施。

在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织下,市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及运营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及补偿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运营突发事件的影响。

5.2事件调查

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应查明事件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形成事件调查报告。

5.3总结评估

一般、较大运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各相关处置单位要对本单位应急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处置结束5天内报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重大、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轨道办组织相关处置单位、有关专家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形成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应在处置工作结束后1周内完成,并报市应急委。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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