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北京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北京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预算。
4.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议案。
5.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 决定设立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变更个别专门委员会名称
9. 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