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摘编|切实保护优秀传统剧目,保护京剧之根

2019-01-16 12:0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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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艺术载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形式,优秀的京剧传统剧目中所包含的道德规范、审美规范、艺术规范,集上千年中华优秀传统艺术精华之大成,已经成为闪耀民族光辉的经典。我国在2011年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京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设立了法律红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草案)》也正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将很快出台,结合北京市的特点,更详细的规定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对于京剧而言,政府也推出了多项举措加以保护。

但是,就现状而言,仍然存在对京剧优秀传统剧目的保护力度不够,从而制约了京剧传承和发展的问题。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1.对于优秀传统剧目重要性的认识严重不足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传统文化的方向,也是每一位传统艺术从业者、每一名京剧演员奋斗的目标。但京剧的首要问题仍是如何存的住、传的下,是如何保持京剧自身的特质不变形,保持京剧独有的高级的审美规范不走样。做好了这项工作,京剧才能以其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更好的反应时代,才能进一步发展。丢掉传统剧目求发展,京剧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没有了传统剧目的浸润,京剧新编戏就是京味歌剧和京味话剧。目前,从京剧从业者、教育者到社会大众对于传统剧目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资金流向和宣传资源多集中在新戏、当代题材的戏。只有有效保护传统剧目,演员有了扎实的京剧传统戏功底,才有可能创新性发展,才能创作出现当代题材的真正的京剧,这一艺术逻辑被忽略。

2.京剧本身所蕴含的美学价值被低估

通过200多年的积累,通过上千出传统剧目,形成了京剧的行当、京剧的程式、京剧的抽象美和意境美,进而形成了完整的美学体系,若抛开这些,京剧和歌剧、话剧等其他艺术形式没有本质区别。因此,国家将京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包括京剧人在内,许多人低估了京剧所蕴含的民族文化基因的价值和自身的美学价值。无论京剧对京剧缺乏自信,认为需要借助其他艺术形式提升京剧价值,身处大美而不自知。

3.优秀京剧传统剧目流失严重,许多优秀剧目仍在慢慢失传

京剧的程式、行当、技巧与绝活依托于剧目,剧目丢失了,意味着这些绝活以及程式的消失。建国初期京剧仅老生剧目就有上千(注:没有查到准确数字),目前常演的仅有三四十出,一些优秀传统剧目绝迹于舞台,并不是历史自然的选择和淘汰,而是缺乏保护,没有有序的传承。京剧的剧目是在京剧演员的身上的,若演员不在,又缺少保护与传承,剧目也就自然消亡了。

4.部分传统剧目演出质量堪忧,年轻演员水平亟待提升

京剧的传承是通过口传心授完成的,师徒、师生的传艺方式十分传统,即使在远程交流便捷的信息时代,传统的教学方式仍难以被替代。由于历史原因,京剧传统戏的演员出现过断层,影响至今没有完全消除,具有丰富舞台经验、教学经验的传统戏教师缺乏,直接影响到了年轻演员的学艺水平和舞台上的演出水平。

5.对传统剧目演出和演员的宣传和引导不够

近些年,新编戏和演出新编戏的演员容易获奖、新编戏容易拿到更高的政府补贴,在各种媒体也容易见到新编戏的各种宣传报道。反观传统戏,无论宣传力度、获奖几率还是补贴,都无法与新编戏比拟。滋养新编戏的恰恰是这些传统剧目,新编剧目演得好的演员也正是擅长传统剧目的演员。演员不断从传统剧目的演出中汲取营养,不断揣摩表演细节,锤炼四功五法,演出的新编剧目才真正姓“京”。但目前的政策倾斜和宣传侧重对传统戏远远不够。

二、对京剧传统剧目而言,该保护、传承的是什么

基于上述问题,可以清楚的看到,对于京剧而言,首先要保护优秀剧目的流传,抢救优秀剧目并不断演出,是保护的最好方式。其次,要保护京剧的美学特质不改变,所有的变革都应以不改变京剧的本质为前提,以“移步不换形”为前提。最后,还要保护传统剧目传承人的尊荣感和使命感,通过引导和政策倾斜,形成以演出传统剧目、传承传统剧目为荣的行业氛围,形成以看传统剧目为欣赏民族艺术最高境界的观剧氛围。

三、关于保护优秀京剧传统剧目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国家对与京剧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在总体规划上,仍应坚持以国家为主,社会各方参与为辅的保护模式。

1.国家出资设立专门演出传统优秀剧目的剧场,作为保护传统剧目和展示民族艺术的专用场所,同时也是京剧艺术博物馆。

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在这一剧场所有演出均为优秀传统剧目,下设演出团体,形成一支专门演出传统剧目的演员队伍。通过系列演出及推广活动,将剧场打造成活的京剧博物馆,打造成传统艺术爱好者常去常新、离不开的文化存在。

在剧场内,学习日本歌舞伎成熟的传承经验,设置演员培训班,招收后备人才,形成传统剧目演出梯队,夯实年轻演员功底。

剧场一方面恢复、整理并演出京剧优秀传统剧目,另一方面为演出反映时代的新编京剧的院团培养具有传统戏功底的人才,成为京剧优秀传统剧目演出和传承的“桥头堡”,成为展示中国民族艺术最靓丽的一张名片。

简言之,用专门的演出场所、专门的演员队伍、专门的培训课程来保护京剧的根。为传统艺术的创造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国家拨付专门资金,用于优秀传统剧目的抢救、排演和传承。

国家拨付专门款项,用于补贴前述传统剧目专用剧场(京剧博物馆)排演优秀传统剧目、用于传统剧目的宣传推广、用于京剧博物馆培训班的教学活动。不断演出是京剧最好的传承方式,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优秀传统剧目的推广和保护中。

对于其他剧场或院团,优秀传统剧目演出也应加大补贴力度,降低观众观演门槛,让传统剧目更加深入人心。对所有京剧从业者的评价标准设定为演出传统剧目的水平,并作为演员晋级、考核的重要依据。真正树立优秀传统剧目在京剧发展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

3.设立京剧优秀传统剧目档案管理制度,不断挖掘整理,丰富舞台上的传统剧目演出。

京剧传统剧目具有丰富的内涵,接续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道德基因和美学基因,是宝贵的文化财富。主管部门应设专门机构,负责传统剧目的整理、存档,并支持传统剧目的重新梳理、排练和演出。目前已经有民间人士设立了专门的网站在做整理工作,应积极鼓励和引导,并提供政策支持。

4.传统剧目的传承要坚守京剧特质,做到有来源、有“讲究”。

京剧口传心授的传统传艺方式下,师者的水准高下是决定性因素,应当进一步完善鼓励传艺的政策,对于传艺者也应提出明确的要求,在传艺过程中不能随意改变京剧的特质,做到表演有来源、有说法、有内在的艺术逻辑。待时机成熟,制定专门的传统剧目传承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对传统剧目的保护,框定京剧传承的原则和规范。

5.完善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制度,设置专门从事京剧优秀传统剧目演出和传承活动的传承者,重新命名。

京剧优秀传统剧目传承人应当是关键少数,一旦认定,由国家通过税务等政策的倾斜、舆论导向等使其享有高度社会尊荣感和文化使命感,通过他们,向全社会传递保护传统文化、传承民族艺术、发展民族艺术的强烈信号。以点带面,引发京剧自身发展的源动力,形成京剧发展的良性循环。

这些传承人应当作为专设的演出传统观剧目剧场(京剧博物馆)的常驻艺术家,承担在剧场定期演出的任务,也承担在培训班教学带徒的任务和京剧传统剧目推广的任务。

6.扶持一批传统戏演出品牌,加大宣传力度,在国家扶持下继续壮大。

对于已经初具规模的优秀传统剧目演出品牌,应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这些品牌健康有序发展,聘请专家为每个品牌“把脉”,找到品牌个性,充分发挥品牌效应,特别是充分发挥拓展年轻戏迷的桥梁作用。

此外,应当对这些优秀传统剧目演出品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由主管部门主导,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打通“京剧行业—艺术家—品牌—观众—社会”的关卡,实现京剧与社会的高度融合,让京剧这一重要文化遗产发挥凝心聚力的社会效应。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习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再次提出,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在这一过程中,保护好京剧优秀传统剧目,以此为基础,京剧必将大有作为。(文/北京市政协委员 杜镇杰)

责任编辑:巢晶(QN0034)  作者:杜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