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部非遗条例全方位助力非遗保护

2019-01-20 10:2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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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五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城区文化委等单位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围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tuku.qianlong.com)。千龙网记者 万小军摄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19日下午召开介绍《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发布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德林表示,《条例(草案)》是北京市首部关于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将进一步促进北京非遗的保存、传承、传播、发展,强化政府责任、动员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

非遗保护工作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对于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北京制定政策组合拳正在形成。”北京市文旅局副局长庞微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专题管理办法,旨形成以条例为核心,“非遗项目—传承人群—保护实体—宣传展示”等内容全覆盖的多个配套政策,支撑完善的非遗保护工作管理体系。

对于配套政策的具体内容,庞微告诉记者,包括规范市和区代表性项目的评审程序,明确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义务和退出机制,加强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等。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对法规中明确要求有关机关作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机关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此举亦对配套规定的出台时间提出具体要求。

此外,近年来,北京陆续出台多项关于非遗保护的指导政策,包括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市文化局出台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扶持办法》、市文化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此为条例草案的落地提供政策基础。

“过去三年,北京市文旅局通过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支持社会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开展的涉及非遗传承发展的92个项目,投入资金共计7500多万元。”庞微透露,2019年,京津冀三地将在天津共同举办第五届京津冀非遗联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互鉴。

分类保护非遗项目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的原则是《条例(草案)》的一大特色。根据《条例(草案)》内容显示,北京对代表性项目按照存续状态和项目类别实行分类保护。

目前,对非遗进行分类保护已形成初步框架,保护措施细分为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庞微表示,《条例(草案)》在上位法基础上,完善分类保护措施。根据北京非遗的存续状态,规定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措施;根据非遗的项目类别,对突出体现古都文化、京味文化的老字号传统技艺、传统工艺、传统表演艺术等非遗,分别规定了特殊的保护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对濒临消失项目的保护措施也进行明确,对濒临消失、传承困难的代表性项目,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抢救保护方案,并根据需要实行抢救性保护,及时补充完善记录,收集相关资料和实物;协助招收学徒,并对学徒给予资助;改善、提供传承物所及其他传承条件;修缮与其密切相关的建(构)筑物。

对于分类保护措施的完善,庞微称,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关于非遗条例的细化和配套的政策措施,正在组织专家学者、工作人员加紧制定。并将根据差异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全方位、多层次助推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

建立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制

《条例(草案)》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德林告诉记者,这是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首次被北京市写进法律法规,并要求市、区政府执行。

北京市文旅局副局长庞微则表示,北京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条例》配套政策,文旅局、市发改委、市教委等10余部门共同建立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并根据差异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全方位、多层次助推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

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北京市教委将加大力度在全市91所大学、1630所中小学广泛开展非遗教育;市知识产权局将帮助内联升、一得阁等更多的老字号企业做好传统工艺企业品牌知识产权创新的保护;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将依托技工院校开展以燕京八绝为代表的传统工艺人才培养工作;市国资委将加大对系统非遗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推动红星、王致和、三元梅园等企业做好非遗技艺创新与成果转化;市民族事务局将广泛开展龙舟、风筝、空竹、冰蹴球等各级各类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市体育局将大力推进太极拳、围棋、象棋等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力度。

此外,对于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能,《条例(草案)》规定,联系会议审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政策及工作规划,审核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协调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对于联席会议确定项目的具体实施,庞微表示,《条例(草案)》规定,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划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组织落实保护、保存工作规划及联系会议确定的重大事项。

“将非遗保护工作联席制度纳入立法,意味着对此制度的不断推进与完善。”王德林说。(文/千龙网记者 刘美君 李金鑫)

责任编辑:梁泽瑛(QE0017)  作者:刘美君 李金鑫